退役后的身份,至关重要
来源: 三剑客 综合作者:剑客行者 2023-05-2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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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安置时,你是什么身份?


有人说,这重要吗?


——当然重要!


今天主要谈谈退役士兵的“转身后”身份。


据一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在他们的实际工作中发现,对于退役士兵退役后的身份问题主要关注点还是集中在“退役时以什么身份安置”“安置后是什么身份”这两个事情上。


第一个问题,退役时你是以什么身份安置的?


这个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高级军士,以及之前的退役志愿兵战友身上。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明确:


志愿兵的困难救济,福利待遇,伤、残优待和牺牲、病故后的抚恤,均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办法执行;志愿兵的政治待遇,如听报告、发书刊等,可按排职干部待遇执行……


于是有战友认为,既然服役期间他们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办法执行,那么军士(志愿兵)退役安置的时候也应该按照军官待遇执行,服役期间参照军官(干部)执行的机制会延续到退役之后。而他们安置时的身份,应该是军官而不是士兵了。


为此,我们咨询过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士兵按照军官待遇执行的做法仅限于服役期间,退役之后不延续不接续。同时这种参考比照的做法,只是按照军官待遇的相关标准执行,并非身份等同或者身份的变化,国家关于军官安置的政策也不适用于这些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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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留意,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不少连队的军官牺牲受伤,很多士兵主动承担起指挥战斗的职责,指挥大家取得了胜利。


在那个时刻,这些士兵履行的就是军官职责干的是干部的事情,但不意味着他们已经变成了军官,除非根据命令提干转干。


为什么这些士兵会有这样的想法?


一方面他们因为服役期间表现突出,在军衔上得到了提升,也因此获得了相关待遇资格。而这种待遇以及待遇背后的尊重和褒奖,让他们很有成就感和幸福感,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有了“自己其实就是军官,所以待遇才一样”的认知。


另一方面,是军官和士兵在安置待遇上的差别,以及对退役工作生活更高的期待和希望,让他们更希望这种待遇可以延续,自己可以以军官的身份安置,获得更好的待遇。


理解归理解,但是目前为止他们的期待还无法实现。无论你之前享受什么标准的待遇,退役后你依然会以退役士兵的身份安置,按照退役士兵的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待遇。但是剑客也认为, 未来的退役士兵安置,也可以充分考虑这些中高级军士的地位和价值,在具体的标准上有所倾斜。如果可以继续比照的话,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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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关于你在安置后是什么身份?


这个问题主要集中在安置在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是“工人”还是“干部”的问题。


有的退役士兵说自己虽然安置到事业单位,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但自己的岗位是工勤岗,所以自己是一个工人身份。而自己的工人身份,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工作乃至未来的发展,所以希望能得到解决。


也有人说,为什么退役士兵只能是工人身份,军官却是干部身份,这不是对退役士兵的歧视和误解吗?


这种判断和理解是误解。或因长期在军营生活的原因,所以大家便把军营里的身份问题转接到地方工作中。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安置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身分。在安置转业志愿兵时,应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其工资级别评定,军龄(入伍前有工龄的应加入伍前工龄)满八年不满十五年的定三级工;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定四级工;满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级工。


这也是很多战友认为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是工人身份的依据所在。可是随着社会发展特别是事业单位的改革,事业单位已经没有了身份之别,只有岗位之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回答一些退役士兵咨询的时候曾这样说道: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办发(【2011】28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湘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关于“退伍安置到乡镇后,编制卡显示岗位为‘事业编制管理九职’,而档案里显示为事业单位工人身份的问题”的答复:


事业编制人员岗位有三种,分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


也就是说,你具体确定哪种岗位与个人身份无关,只有你具备岗位所需任职要求、所在单位有空岗且同意,才能聘任在哪个岗位。你编制卡上的“事业编制管理九职”,是指你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用来核定你的工资待遇,并不能说明你的身份。身份只与进入渠道有关,退役士兵安置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工人身份,其身份问题只在干部使用时才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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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战友认为工勤岗是工人身份,恐怕也是习惯思维和对地方岗位设置情况不熟悉导致的。既然没有工人身份这一概念和工作机制,只有按照岗位进行区别的工作原则,我们也就不用纠结于自己的身份问题了。


也有战友问,既然如何为什么退役士兵“只能”安置到工勤岗呢?


陕西省退役军人现行安置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中一段话:


转业志愿兵(士官)不属于带编安置。按照编制管理和岗位管理要求,安置到事业单位退役士兵,接收单位有空余编制和工勤岗位的,人社部门在批复单位增人计划后,才能上编。


民政部发布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这样讲到,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事实上,国家事业单位的岗位分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三种,其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需要竞聘或公开招聘上岗的。因为退役士兵是指令性安置,所以无法满足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和招聘要求。而工勤岗位则可以不通过招聘应聘直接接收安置,这也是为什么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后主要是工勤岗位的主要原因。


但是工勤岗绝对不是退役士兵的终点,只是一个基础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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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工勤岗可以通过竞聘等方式,实现转岗;另一方面,国家也在探索退役士兵直接安排到管理岗、专技岗的途径和方式,很多地方也有了实践探索。如果未来打通了这个途径,大家关于工人身份纠结也就可以解除了。

网上有人说,身份指资历、资格、等级级别等。《民法》中的身份,是指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的归属于其自身的社会关系和名分,也就是归属于这个自然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种资格和名分。


可以理解的是,退役士兵之所以会纠结关注退役安置前后的身份问题,实质上是在关注退役后的服务保障及认同感、存在感、幸福感问题,是对未来更好的期待。


但其实,一个身份的消失或者加强,其实并不能全部改变一个人以及一个群体的命运。而我们如果真想让安置待遇和安置结果和身份脱钩,或许提升自己夯实自己,再加上政策支持和改变,是最有把握也最现实的措施。


不然即使未来有了安置到管理岗、专技岗甚至公务员的机会,如果自己不达标不过关,那也是枉然,岂不遗憾?